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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江苏向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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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213200710364186
执业律所:江苏向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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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张某,联系收废品的人员李某来到自己工作的工厂处理废品。期间李某谈到废品太少,能不能多弄点。张某遂带领李某来到厂区的废旧物品仓库将三十箱生产用废线搬走,还有部分剩余衬布、长根等。为掩盖物品,在箱子上覆盖了半成品裤子几条。事后,李某支付1300元款项给张某。
事发第二天,工厂发现该情况,遂向公安机关报警,称被盗裤子价值4万余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调取监控,对张某采取刑事措施。张某为获得从轻处罚、取保候审,与厂方达成赔偿协议,自愿赔偿厂方损失4万余元。
公安机关法制科认为张某盗窃数额较大,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决定不予取保,尹某被采取刑事拘留。张某家人找到江苏向天律师事务所刘海志律师担任尹某涉嫌盗窃一案的辩护人。
刘海志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会见犯罪嫌疑人张某,经会见发现涉案财物及价值均认定有误。遂申请价值鉴定,并联系厂方确定失窃财物价值。
随着侦查的深入,开展,发现张某处分的物品并非裤子,而是生产辅料,公安机关委托鉴定后得出该生产辅料价值为1.5万余元。基于新的事实,辩护人提出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予以取保候审,公安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予以取保。
案件转入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再次向检察机关提出,涉案财物的价值问题。并提出张某处分的物品被存放于纸箱中,里面物品无法确认。由于该物品是从废旧物品仓库拉出,本身就是生产余留的废料,公安机关按照正品的市场价格鉴定价值存在不当。检察机关接受辩护人意见后,予以退查,后经鉴定,该批物品价值3500余元。
案件被起诉至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判决张某犯盗窃罪,单处罚金5000元。
律师点评:本案虽是一件不起眼的盗窃案件,却集中体现了辩护律师的价值。如果不是辩护律师一再坚持,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张某作为一个厂区职工,虽然有盗窃的行为,但是一样享有被司法公正判决的权利。案件经过一波三折的查实和鉴定,最终确定涉案财物价值3500元,只相当于最初定案4万元的十分之一还不到,法院也最终考虑到各项因素之后,作出单处罚金的判决。
律师建议:一是对当事人而言,遇到类似事情,一定要第一时间委托律师,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及其家人,委托律师时间并不及时,才导致案件的一波三折。如果第一时间委托律师,可能就不会发生赔偿4万元的事情,也就不会发生被刑事拘留的后果。由于当事人对于法律的误判,以为“只要赔偿,满足厂方的要求就没事啦”的心理,导致案件过程被拉长,司法资源被浪费。
二是对辩护人而言,一定要敢于辩护。本案中,辩护人在办案过程中,碰到多次“软钉子”,当然这里没有指谪办案机关的意思,只是针对律师办案实际而言,辩护人总是会遇到一些阻力,遇到阻力也很正常。辩护人的价值追求就是为委托人追求最大的利益,对于真相和正义,一定要坚守,惟其如此,才能体现出辩护人的品格和价值。
刘海志律师:1524037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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